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在曹军庆笔下,我们惊奇地发现,即便“我”知道了真相,却依然逃不出这个虚构的幻境。
“我”仍幻想着那个“山盟海誓”的蛊术是能够生效,希望通过自杀来同时夺去赵文化的生命,从而在这场无望的爱情战役中扭转战局。
于是“我”带着自杀用的毒药,在赵文化和吴艳艳婚礼的那天来到杂村,希望在那个“山盟海誓”开始的地方完成这个戏剧化的仪式。
杂村并不叫杂村,最开始它叫前海村,被林县长开发后变成了蛊村,当“我”十几年后再回来时,它成了远近闻名的自然景区,名叫中国的丘比特之村。曾经为两人种蛊的皂婆成了老板娘,摆着棺材的房子变成了客栈,而令“我”感到无比虔诚和诡异的种蛊仪式,也被人无210耻地娱乐化、商业化和旅游化了。“我”在曾经的厢房里慢慢喝酒吃菜,等待着赵文化和吴艳艳的婚礼时刻了结自己,直到吴艳艳的老公突然出现,告诉“我”其实这个蛊村都是赵文化和林县长一手缔造出的名利场,所谓的种蛊文化也是编造出来的民俗,目的是为了打造一条民俗旅游线路。这其中,“我”是被牺牲者,也是被利用的人,“我”笃信的爱情在这里被兜售,被消费,被金钱量化,最后变得一文不值,“我”内心的耶路撒冷实际上是官员和商人勾结起来的捞金之地,爱情,在利益面前成了最可笑的字眼,而相信爱情的人,比如“我”,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