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中已经实现了成熟的运行,他们在股票期权方案的设计及操作计划实施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对于我们国家实施这种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企业引入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2006年至2008年有90多家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在我国如火如荼地展开。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中的期权和期权市场上的可交易的期权不同,激励制度中的期权必须由行权人本人行使,而且不能够上市流通或转让,期权本身也没有价值。
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对经营者股权激励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常常把股票期权制与经营者股权相混淆。接下来,我们就对股权激励这种激励制度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经营者持股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持股是指经营者以各种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或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狭义的持股是指经营者按照和资产所有者约定的价格出资购买一定数额的本企业股票,并享有股票的一切权利,股票收益可在当年足额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持股指狭义持股。